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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镇”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2-10-30 14:22:3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56

 

根据中央关于“党管人才的重心向基层下移”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市《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实施“陶都英才”工程,打造创新创业高地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分类指导,把“人才强市”战略向纵深推进,构筑人才新高地,争创发展新优势,现就深入推进人才强镇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针对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紧紧抓住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四个关键环节,加快人才创新创业的载体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进陶都英才工程,积极开发利用各种人才资源,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为宜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集聚一批高端人才、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提升一批传统产业”的总体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园区的实际情况,围绕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力争通过3-5年时间,在每个镇(街道)、园区打造一个特色人才高地,引领一个特色产业高地,树立一批人才特色企业典型,着力构筑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区域竞争优势,彰显人才工作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推进措施
(一)认真制订实施人才意见。各镇(街道)、园区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陶都英才工程实施意见,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和区域发展规划,依托优势资源,研究制订本区域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充分发挥在外乡贤的人脉优势、特色产业的支撑优势和四尊四创的环境优势,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来引领新兴产业的突破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加快建设人才发展载体。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为导向,不断提升人才发展软硬件建设水平。重点园区要重点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来创办、联办研发机构,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育。积极提升载体建设内涵,按照高规格设计、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配套的要求,以优势产业和项目建设为主阵地,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原则,力争每年建设10个以上专业技术领先、产业特色鲜明的科技人才“三创”载体。中心镇要围绕重点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有力的公共服务支撑,要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引智示范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载体,力争每年建成各类平台3个以上。其他镇(街道)要充分挖掘资源,推动政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加快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创业步伐。
(三)扎实推进人才强企计划。企业是用才的主体,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主体。各镇(街道)、园区要深入宣传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制订出台人才引育政策,建立健全与工作绩效紧密联系、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保障激励机制。要深入了解和掌握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积极搭建平台,拓宽引才渠道,深化政产学研和“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推进校企联盟建设,帮助引进企业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开展“人才强企”争创活动,对重视人才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和激励,使每个企业都能成为集聚各类优秀人才的强磁场,成为人才施展才华的主阵地,成为促进人才加速成长的大平台。
(四)探索开展名校优生就业工作。要针对本地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紧缺人才情况,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知名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程,按计划选拔重点知名高校的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服务,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为储备高素质的后备干部打好基础。通过大力开展名校优生就业工作,逐步优化我市企业、基层干部的结构,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
(五)积极创优人才发展环境。按照市域总体规划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各镇(街道)、园区也要创设高层次人才活动场所和建立人才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人才联谊活动,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深入联系各类人才,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引进和设立各类创投基金和种子基金,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投入,促进人才、项目与资金的融合,推进本地优秀民营企业与科创企业的嫁接,积极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分管副书记牵头抓总,组织、人事、科技相关领导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把人才强镇工作摆上各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理顺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科技和人才工作办公室,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明确由副书记牵头协调办公室工作,科技和人才工作分管领导协助副书记分管,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配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成员的作用,为推进人才强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健全人才工作网络,设立规模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投入优先,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各镇(街道)、园区要力争按照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的比例设立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按不低于总支出5%或应税销售额0.6%的标准设立人才发展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要建立科技人才资金逐年递增机制,加强科技人才投入的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
(三)强化考核导向。市委市政府将把人才强镇工作作为各镇(街道)、园区领导班子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绩效考核和督查力度。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选拔任用及有关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人才强镇工作强势推进。每年在全市开展人才强镇、人才特色镇和人才强企评比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人才领域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各类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市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举行实施人才强镇工作现场推进会,树立典型,发掘亮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形成推进人才强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一)各镇(街道)、园区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
(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