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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4-19 09:09: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312

 

宜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无锡市相关文件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充分激发各类高层次人才投身宜兴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把宜兴打造成高层次人才的首选城市,现就建立并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一、服务对象

“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指我市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需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宜兴工作不少于6个月):

1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3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引进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引进专家;

4、江苏省“双创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5、无锡市“千人计划”引进的各类领军型人才;

6、在我市创办的企业中引进的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

7、经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对象。

二、服务内容

(一)创新创业服务

1、在我市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落户企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530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千家企业引进千名人才”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关人才培育工程和科技创新扶持项目,优先申请市级科研经费资助,在信贷、融资、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3、申请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的,资助申请费、审查费等费用。

4、可优先接受我市创业导师提供的管理、营销、融资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二)学习培训服务

1、可免费参加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科技沙龙、大型书画展等活动。

2、赴国(境)外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往返机票给予50%的资助(限11次)。

3、每年可到市人才办免费办理购书卡。

(三)医疗保健服务

1、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就医,可享受一站式服务,可优先由专家检查、治疗,需住院者可优先入住。

2、可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免费享受每年一次的常规体检。

3、可根据身体状况向市人才办申请办理医疗专家保健咨询服务。

4、需在本市以外就医的,可由我市卫生部门协助联系优质医疗资源,协助办理转院等手续。

(四)社会保障服务

1可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办法、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

2、可按规定享受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优先租住人才公寓。

(五)健康休养服务

1、每年可到市人才办免费办理本人、家属及子女的旅游年卡。

2、可优先分批分期参加本市组织的专家休养考察活动,经费由市人才办和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

3、每年可到市人才办免费办理市体育中心健身卡,可免费参加市体育中心组织的专业健身项目培训。

(六)子女入学服务

1、子女入园(公办幼儿园)、入学(指小学、初中),原则上不收取择校费。

2、子女从外地转学,属小学、初中阶段的,参照上一条款执行;属高中阶段的,可安排至与原就读学校同等级的学校插班就读,视同本地正取生缴费。

3、子女在我市报考高级中学,可在原有考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

4、子女需在我市参加高考的,可办理落户手续。

(七)落户及出入境服务

1、本人及配偶、子女如具有中国国籍,可直接落户我市。

2、本人及配偶、子女如持外国护照,可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23年的居留许可,享受多次境内外往返。

3、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享受我市公安部门提供的出入境办证“绿色通道”服务。

(八)其他相关服务

1、可优先参加省、无锡市组织部门组织的培训、考察及赴外交流活动,市人才办视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补贴。

2、可优先参与园区和市有关部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联谊、交流等社团活动,共享相关活动资源。

3、由市镇(园区、街道)两级领导挂钩服务,可直接请挂钩服务的领导帮助协调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4、国家、省、无锡市和本市对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规定,从其规定。

三、实施办法

1、责任部门:“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2、申报程序:市人才办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的申报、发卡、年检等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申报,申请人须填写《宜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申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各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才办;由市人才办审核后,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证件增补:“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每年6月、12月集中进行增补工作,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在增补时间内申报。

4、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有效期为3年,每年12月由市人才办负责办理年检。未参加年检或年检未通过的,自动失效。有效期满,符合条件者可重新申报、换领新卡。“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对已调离本市或违法违纪的人员,由市人才办负责收回服务卡,审核后注销。

5、经费渠道:凡服务项目中需统一支付、补贴的经费,在市科技和人才相关专项资金中拨付。

四、工作要求

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是我市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建立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和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对属于各自部门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施过程中,如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上报市人才办协调解决。市人才办将不定期回访持卡人和服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认真执行服务内容,提供优质服务的部门将进行表彰;对服务不到位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的部门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本办法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解释,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