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台滑雪是在1924年首度被列入冬季奥运的正式比赛项目之一。在1964年冬季奥运前,跳台滑雪的高度未被统一,每届的跳台高度也有所不同。在此之后,跳台的高度也有统一。当中共有三个级别,分别为70米、90米与120米三种高度,也规定跳台助滑道的坡度为35至40度,长度为80至100米左右。现时冬季奥运中的跳台滑雪小项包括了个人70米、个人90米与团体120米。
个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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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跳台滑雪的个人项目中,分为个人70米以及个人90米。每位运动员需要跳两次,裁判会按照距离和姿势作出评分,则为“距离分”和“姿势分”,得到成绩,并以运动员两次的得分作排列,分数愈高,排名愈高。
所谓的“姿势分”是指由5位裁判由最低的从0分到20分,从运动员由开始起动至落地时的“准确性”、“完美性”、“稳定性”和“整体稳定性”作出评分,并把最佳和最差的成绩去掉,将剩下的3个分数相加起来,得出“姿势分”的最终成绩。
而“距离分”是运动员著陆后距离原定目标的数目,若运动员于“K点”(原定目标)著陆,则得到60分底分。若运动员在著陆后未能到达“K点”,则会将距离乘以每米分值(1米两分)从底分倒扣。但如超过原定目标的“K点”,则会将距离乘以每米分值,得分将额外增加。总成绩将由“姿势分”与“距离分”加总后得出,分数最高者为胜利者。
团体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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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体赛方面,每队都有4位运动员,而每位运动员都需要跳两次,一队中共跳8次,4位运动员的“距离分”和“姿势分”会作出合并,得分最高的一队为优胜队伍。而其“距离分”和“姿势分”的计算方法与个人赛的计分方式没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