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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痕迹管理”从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3-23 08:46:2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41

   一是增补材料严格经办痕迹。建立《干部人事档案零散材料归档制度》,在开展专项审核工作过程中,凡新进材料、缺补材料归档前,从催缴、接收、整理和归档每个环节签注具体经手人和校核时间,严把档案材料入口关,严防增补材料“二次造假”,确保真实、准确。二是信息认定严格责任痕迹。建立严格的审核操作流程体系,使每本干部人事档案在信息审核、认定、运用等程序上环环相扣,审核环节由专人负责并实名审核,各审核小组之间互相印证监督,初审和复审责任到人。同步开展进度台账登记,每日、每月审核进度登记在册,做到每本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认定具体过程可倒查,责任人员可追溯,出现问题可追责。三是疑卷调查严格核实痕迹。凡是审核中发现档案涂改造假或真实性存疑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取证工作,充分发挥公安、纪委、教育、人社等部门的职能优势,涉及相关佐证材料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核实由相关部门提供并由具体经办人签字盖章。形成调查报告后,由调查组人员签字确认,确保调查取证工作有迹可循,实现一案一组一卷宗。四是问题定论严格程序痕迹。专项审核工作人员每周召开内部例会通报各组审核进度情况,进行业务交流,对疑难问题共同商讨并拿出初步意见;每月召开部务会通报审核进度情况,并对疑难问题商定处理意见;定期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通报重大问题处理结果。相关会议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涉及重大问题查处的必经相关会议商讨确定,做到问题处理严格遵循组织程序。

(综干科)